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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政发〔2019〕23号
昔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昔阳县贯彻推进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城区社区管委会:
《昔阳县贯彻推进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昔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昔阳县贯彻推进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8〕25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印发晋中市贯彻推进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8]85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体系,积极完成我县在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建设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有关意见以及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有关精神,聚焦聚力“乡村振兴示范县、转型综改主阵地、对外开放桥头堡、宜居宜业明星城”四大目标,把标准化改革总体要求与我县实际紧密结合,全面贯彻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提高标准倒逼转型,在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建立新型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实施监督、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发挥“标准化+”效应等方面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助力我县走出一条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为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优化管理。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强化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有关部门在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作用,建立完善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
政府引导,市场自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维护标准的公共属性,保障公益类地方标准供给,推动治理体系标准化,更突出标准的市场属性,推动市场自主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
注重融合,助力转型。注重将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转型综改建设深度融合,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制定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领域标准,通过标准化体系结构功能的优化,提升标准化助力新时代昔阳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契合度。
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注重改革的战略前瞻性、系统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致力点突破、线拉动、面推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培育新动能,增添新动力,厚植新优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标志性改革成果。
(三)总体目标。
在标准化管理体制上取得标志性突破。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不断深化,部门标准化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标准制定管理和实施监督机制日益完善,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在标准水平提升上取得标志性突破。推动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以及严于和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标准化水平取得较大提升。
在标准创新供给上取得标志性突破。标准化创新供给得到有效提升,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标准化助力转型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到2020年,完成以下指标:
——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3项;
——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个;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
1.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的统一规划、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全县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的日常事务。
2.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部门的协同配合,公开标准化工作信息。强化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标准申报、制定、实施、监督的全过程。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
1.扎实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建设工作。在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社区养老和卫生服务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基础上,加强规范性、科学性指导,积极开展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形成标准化示范推广机制。
2.积极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组织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培育企业及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不断拓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领域。
(三)建立新型标准体系。
1.推进各行业建立标准体系。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重点在煤炭、电力、煤层气等能源产业,新能源电池、太阳能、风力、光伏发电等新兴接替产业,煤炭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制造业物流、城乡配送物流、其他专业物流等现代物流业,赛事、商贸、运输、金融、旅游、节能服务、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服务业,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建设、旱作农业、节水农业、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等粮食安全,蔬菜、水果、玉米、小杂粮、食用菌、畜禽产品、中药材、核桃、造林等农林业,鼓励八大农业龙头企业(晋粮农牧、山西新大象、东合丰牧、厚基伟业、四通润农、金谷阳光、华源药业、德兴隆酒业)和六大产业长廊(松曲至马道岭万亩玉米、大寨至凤居千亩葵花、凤居赵壁闫庄千亩新品种示范、台上至河下5公里果菜间作、东冶头至界都万亩连翘、西庄至安阳岭3千亩秋葵),建立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补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竞争优势的标准体系。
2.积极开展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在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交通、循环经济、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环境治理、脱贫攻坚、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教体育、城镇建设、公共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积极制定地方标准,以满足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对外贸易合作的需要。推动先进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上升为省地方标准、国家标准。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积极参与或承担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全面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山西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要求生产型企业将执行的产品标准(不包括食品、药品、军工产品)登录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以随机抽查和对比评价为主,开展对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的监管,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登录平台,确保辖区内企业标准公开率达到80%以上。
4.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鼓励在产业政策制定以及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引用团体标准,推动团体标准制定主体诚信自律建设。
5.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将标准纳入科技计划立项的重要支撑内容,积极推荐全县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科技奖励,鼓励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和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
(四)推进标准实施监督。
1.建立标准实施机制。推动将标准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一同作为重要的治理和决策手段,大力推进标准在经济社会治理中的运用。加强标准在政策措施中的引用,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推动标准实施。通过先进标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
2.建立标准监督机制。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强化对重要公共标准实施监督,对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和要求进行跟踪评估,持续改进提升。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1.传播标准化理念。大力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管理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和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龙头企业等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化专题培训,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解读,推动标准实施落地。
2.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主动融入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以协同发展为建设目标,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通过标准化互利合作、标准体系互认、标准信息平台共享带动实现政策通、设施通、贸易通,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争取更多的地方标准成为省地方标准、国家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县产品、技术、装备、服务、旅游“走出去”。
(六)发挥“标准化+”效应。
1.服务创新发展。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在现代煤化工、煤焦化、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服务绿色发展。围绕绿色制造、绿色环境、绿色服务、绿色农业和绿色金融五大领域,在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水资源节约利用、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建设、企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方面,积极申报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3.服务协调发展。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发展特色、精品、功能农业、有机旱作、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昔阳小米”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工作。
4.服务开放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以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为依托开展物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标准化工作融入晋中太原一体化发展战略,实现标准化互利合作。
5.服务共享发展。围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积极推进旅游服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用体系、智慧科技城建设等标准化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标准体系建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大寨旅游等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和品牌建设示范区为依托,着力构建完善农耕文化园、太行山生态度假、生态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我县旅游标准化工作。
三、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协同有序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历时三年,分三个阶段实施,我们要主动对接、积极完成在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中的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2018年):夯实基础。
创新标准化体制机制,贯彻实施标准化政策措施,建设标准化制度体系,夯实标准化综合改革基础。调整并充实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组织实施山西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全面督促企业进行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成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年度建设任务。
(二)第二阶段(2019年):提升水平。
在标准化工作基础、标准化创新能力、标准化服务水平上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标准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创优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标准化+”效应,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标准全面实施。
(三)第三阶段(2020年):全面达标。
在标准管理体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水平提升、标准创新供给上取得标志性突破,按工作进度全面完成我县工作任务。建成并理顺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公益性标准与社会团体、企业等市场主体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标准成为政府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等治理的重要手段,“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把落实推进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督促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
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加大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在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与监督、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重要标准比对分析、标准化研究、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培训、标准化技术专家组建设、宣传贯彻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三)完善奖励政策。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创新推进激励政策。一是对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国家、省标准化示范试点的项目和承担国家、省、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组织,予以资金扶持。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对标准化工作创新推进的激励政策,具体办法由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奖励、补助和工作资金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鼓励在推进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激发全社会参与标准化建设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
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大力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深入开展标准化工作专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标准化改革、了解标准化知识、自觉对标用标的良好氛围。